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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女性

因流汗过多

医院治疗后死亡

医疗律师及时介入

保留证据得当

获得全额赔偿

案情

简介

患者,女,沈某,53岁,因无明显诱因头面部、胸背部多汗7年余,于年6月19日就医院(以下简称A医院)。门诊诊断:多汗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收治入院进行手术治疗。

年7月19日上午,患者行交感神经调制化学切断术。术后20分钟,患者胸部以下知觉完全丧失。经A医院会诊初步诊断为血栓,并使用了溶栓药物,溶栓药物毫无效果。而后患者症状进一步恶化,出现大小便障碍,胸腔积液,低蛋白血症等并发症。

7月21日,经上海B医院教授会诊,确定为缺血性脊髓血管病。8月4日,患者转入上海B医院继续治疗。8月8日,出现麻痹性肠梗阻,呼吸困难,精神差,血压偏低,血氧饱和度下降。晚21点左右,麻醉医生进行插管后上呼吸机治疗。23点左右,患者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患者于8月9日,8点10分死亡。

纠纷处理经过

???

患者在A医院行交感神经调制化学切断术后出现了瘫痪,A医院与案件家属谈话态度强硬,告知家属为手术并发症。患者家属很有法律意识,在患者出现瘫痪后第一时间咨询了孙律师,在仔细了解病史后,孙律师判断是由于A医院手术操作不当,将本应注射于交感神经的药物,误注射到交感神经附近的血管,导致药物直接进入脊髓,脊髓缺血缺氧,造成脊髓严重损伤,最终患者胸部以下完全丧失知觉。

故在孙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保留了证据,证实了之前的判断。之后孙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和医疗知识代表患方多次与A医院进行沟通,由于证据保留得当,本案未经过医疗损害鉴定调解结案,A医院同意一次性补偿患方人民币1,,元。A医院称这是迄今为止,浙江省A医院对于患者死亡赔偿最高的一个案件。

调解协议

律师点评

本案患者家属在发生医疗损害后,并没有听信A医院对于患者瘫痪的为患者手术并发症解释,而是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医疗律师,得以第一时间保留了证据。专业医疗律师积极介入,迅速锁定案件争议焦点,帮助患者搜集到A医院手术操作不当,将本应注射于交感神经的药物,误注射到交感神经附近的血管,造成脊髓严重损伤,最终患者胸部以下完全丧失知觉的有利证据。有利证据是本案得以顺利调解结案的关键。

孙律师建议

医疗诉讼案件是一种复杂的专业性很强的民事案件,作为案件证据的病历、片子等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并且由医方掌握。因此,如果没有专业医疗律师对患者进行指导,患者很可能没有及时保留证据,并且不知如何搜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导致在案件审理及鉴定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将案件的真实情况呈现在法官面前,导致法官、鉴定专家无法依靠真实信息做出公正裁判。因此作为医患纠纷中弱势群体的患者(不懂医学和法律知识,没有诉讼经验),在保护自身利益时,应当委托具有医学背景并积累了大量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经验的律师来处理。

孙律师简介

医院从事医疗临床工作10年(内科主治医师)及管理工作2年(医务管理),对医院的运作和管理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十分独到的见解。年开始在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从业十多年内,每年处理医疗纠纷案件40余起(涉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经验。

学历、任职、工作背景、荣誉

学历背景: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士)

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硕士)

任职:

上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

盈科(全国)医药卫生与健康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盈科(上海)医药卫生与健康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上海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工作背景:

1、医院从事医疗临床(内科主治医师)及管理(医务管理)工作多年,对医院的运作和管理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十分独到的见解。

2、年开始在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3、年2月加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

获得荣誉(以下仅为部分)

?年获盈科上海分所最佳创收三等奖

?年获闸北区优秀女律师

?年获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合伙人奖”

?年获盈科(上海)分所最佳创收二等奖

?年获盈科民事诉讼法律事务领域优秀律师

?年获盈科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领域优秀律师

?年获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孙乐民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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