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疼痛学会(IASP)将疼痛定义为:疼痛是具有感觉、情绪、认知和社会层面的实际或潜在组织损伤所引起的痛苦体验。疼痛不仅是临床最常见的症状之一,而且慢性疼痛已被公认为一类疾病。疼痛性质常难以描述,没有特异性指标,主要依靠患者主诉,尚无明确客观的分类诊断标准,疼痛治疗多样且缺乏规范。 基于病理生理学基础进行疼痛分类 基于病理生理学将疼痛分为6类: 炎性疼痛 病因包括感染和损伤,感染和损伤具有共同的组织病理:炎症。炎症又可分为组织源性、免疫源性和神经源性炎症。绝大部分头颈肩腰腿关节疼痛、肌筋膜痛属于炎性痛范畴。 神经病理性疼痛 病因包括神经卡压、神经缺血缺氧、切断及细菌、病毒侵犯。具有共同的组织病理及神经生理改变:神经变性、无髓鞘纤维缺失和有髓鞘纤维脱髓鞘、中枢神经系统可塑性变化及传导异常等。脱髓鞘原因,其中有神经内微循环障碍及结缔组织增生,如三叉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脑卒中后中枢痛和交感神经病变等。 癌性疼痛 癌性疼痛是一系列不同病理生理改变所引起的综合症,包括早期炎性疼痛,随着病程进展出现感觉神经与交感神经损伤引起的神经病理性疼痛、内脏痛、骨损伤、细胞死亡、骨痛等,并同时导致疼痛情绪改变引起焦虑、恐惧、认知障碍等。 痉挛性疼痛 又称缺血性疼痛,其组织病理生理改变包括血管、骨骼肌或内脏平滑肌等结构性或功能性变化,导致血管狭窄、组织缺血、功能障碍等,如大部分内脏痛、雷诺病、手术后平滑肌痉挛等。 心因性疼痛 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在接受外周伤害性感受传入过程中不仅整合了疼痛感觉的产生,伴有疼痛情绪的变化与体验。随着功能核磁共振对大脑功能研究进展,在机体疼痛产生时人体对中度及以上疼痛产生明确的分析整合,并引起控制情绪调节的脑内核团功能增强,从而影响情感认知和疼痛调节等生理反应。疼痛的产生与社会心理因素在时间及程度上保持一致,伴随抑郁和焦虑情绪状态。 其他 包括特发(原发)性疼痛、反射性疼痛(牵涉痛)以及非疼痛性疾病(如多汗症、睡眠障碍等),这类疾病发病病因不明确,病理生理改变复杂多样,发病机制尚未探明。 临床疼痛治疗原则 根据疼痛病理生理学基础结合疼痛性质、主诉、查体、影像学资料、实验室检查及患者实际情况采取治疗原则 1.总治疗原则 (1)针对病因:针对病理生理变化,确定用药和治疗方案。如炎性疼痛一线药物使用抗感染药、甾体或非甾体类抗炎药或其他免疫调节药等,在此基础上联合神经阻滞、臭氧治疗等;神经病理性疼痛则使用离子通道阻断药作为一线用药以减少和控制中枢敏化,或通过外源性神经调控技术(臭氧治疗、脊髓刺激等)抑制疼痛的异常信号传导等;而癌性疼痛根据其不同原因和阶段病理生理特征,使用抗炎镇痛、规范化阿片镇痛药、离子通道阻断药、调节骨代谢等。该类疼痛最大特点是阿片类药物使用不受限制;痉挛性疼痛则一线应用抗痉挛药、非甾体抗炎药、扩血管药以及实施交感神经阻滞等;而心因性疼痛主要应用心理和行为矫正、抗抑郁抗焦虑药等。其他类疼痛则应根据每种疾病特点进行针对性治疗。 (2)解除症状:在病因治疗基础上以解除症状为第一要务,其次恢复细胞和组织功能,不必强求解剖结构或组织病理的恢复。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微创治疗由原来的神经毁损到现在的神经修复和神经调节。这些都是基于大量临床实践与病理生理特点深入研究的结果。 (3)恢复功能:在解除症状基础上尽可能恢复生理功能。 (4)动态评估:通过动态评估,实时调整用药和治疗方案。 (5)延缓发展:通过实时治疗方案调整和预防教育达到延缓组织损伤或退变的目的。 (6)重在预防:通过健康教育和在线管理,普及疼痛知识让更多的患者和医务工作者了解疼痛、认识疼痛,从而减少复发。 补充原则 (1)先保守、再微创、综合治疗原则。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参考医院就诊?症状轻重?是否已使用一线药物等进行规范化、精准化、个体化、合理化的诊疗程序。 (2)诊断性治疗需要坚持先外周、再中枢;或先椎管外、后椎管内的原则。对于病因不清或进行动态评估过程中需要进行诊断性治疗患者避免无的放矢。 总结 疼痛是临床常见的症状和疾病,其受众之广、影响之大越来越引起医务人员和大众的重视。但就疼痛分类和治疗医院存在多样化、差异化的诊疗模式,诊疗范围重叠,导致患者多次重复诊治,进而导致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笔者提出的疼痛分类与治疗原则并不能为所有疼痛疾病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但我们相信根据同一疾病不同病程发展及病理生理特点确定疼痛分类,在此基础上选择用药和治疗方案,在临床过程中始终如一贯彻治疗总原则和补充原则,能够有助于疼痛的临床思维,指导诊断与治疗。 更多精彩成都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治白癜风的医院哪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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